白酒好不好,一品醇香,二看喝了之后会不会“打脑壳”。为了减轻顾客饮酒后的头痛症状,不良商家在白酒中添加了“头痛粉”。
昨日,市公安局打假总队通报,近日,我市警方查获了一款“喝了不头疼”的散装白酒,这款白酒的秘诀竟是添加了头痛粉。因在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,经营者被吊销了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,并被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。这也是新《食品安全法》施行以来,我市公安机关办理的首例行政拘留案件。
白酒中添头痛粉 不打脑壳伤身体
2016年1月6日,潼南区食药监分局、潼南区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,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进行抽样检查。在“常春白酒经营部”25个批次的白酒抽样中,有10个批次检测出“对**氨基酚”成分。
经查,自2014年5月以来,“常春白酒经营部”负责人陈某为减轻顾客饮酒后的头痛症状,违规在白酒中添加了头痛粉(含对**氨基酚成分)。
“在头痛粉的服用说明中都会明确指出,服用后*止饮酒。”昨日,市公安局打假总队一支队李**介绍,对**氨基酚与白酒混服是对肝脏有损伤的。
谎称加头痛粉的酒是给父亲喝的
随后,潼南区食药监分局和潼南区公安局对陈某的经营部进行了查封,当场查封了3000余斤的散装白酒,近万包头痛粉。潼南区食药监分局吊销了陈某经营部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,并根据新《食品安全法》的规定,将案件移交潼南区公安局。
昨日,办案**告诉重庆时报记者,面对警方的调查,陈某却辩称,白酒中出现头痛粉,是因为其父亲喝酒后头痛,便加了一些头痛粉在酒中,父亲病逝后,剩下的酒倒掉了又觉得可惜。于是,他便将酒倒进酒坛卖给消费者。
当**出示查获的头痛粉时,陈某很快承认了在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事实。*终,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第123条第1款第6项规定,公安机关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7日的决定。
陈某在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,也是新《食品安全法》自去年10月1日起施行后,我市办理的首例行政拘留案件。
两年来破获270件食品安全犯罪案件
时值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。近两年来,全市公安机关先后开展一系列专项打击行动,极大震慑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,破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70件,打击处理263人,发起全国集群战役8起,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25件。
市公安局打假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,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,公安机关将依据《刑法》和《食品安全法》严厉打击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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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来过期味精加散装盐
换个“国泰”包装售出
近日,我市警方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伪劣鸡精、味精案,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,扣押伪劣调味品2万余包、生产设备6套、原料20余吨。
警方介绍称,2015年底,**发现,有人以极低价格在部分农贸市场销售鸡精、味精,涉嫌销售伪劣商品。经过摸排调查,**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郑某、王某的违法情况,并将二人抓获。
经查,从2013年1月开始,犯罪嫌疑人郑某和王某为牟取暴利,在未取得任何资质及授权的情况下,租赁民房作为生产窝点,从广东购进**“国泰”、“豪吉”、“莎麦”三种知名品牌的包装材料,又从贵州等地购进劣质散装食用盐、过期变质的各种鸡精、味精进行混装,大肆生产伪劣调味品。
**在伪劣调味品生产窝点发现,窝点内污水横流、蝇蚊乱舞,卫生条件极其恶劣。犯罪嫌疑人在生产过程中全程手工操作,未采取任何消毒及保洁措施。犯罪嫌疑人为节省成本,在用不同包装材料进行分装前,竟按一定比例在劣质调味品中掺入散装食盐,然后以低于**一半的价格对外销售。由于价格便宜,售假网络涉及到重庆、四川、广东、贵州等7个省市。
这起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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